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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关注】《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2022/11/23 16:28:12
为规范和加强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及标准规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对《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修订,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5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卫计委、物价局3部门联合发布,2020年8月,我厅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保留有效。2020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12月,我省修正发布《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对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责任、验收移交、运行维护等方面作出较多调整。
二、修订过程
2022年初,我处组织部分城市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启动了《规定》修改工作。3月将《规定》征求意见稿发济南、青岛、威海等市主管部门和相关供水企业,并在厅网站公开征求意见。8月征求30家房地产和7家物业企业意见,针对各单位反馈意见,2次组织济南市水务局、水务集团等单位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各有关单位的反馈意见。经厅有关处室会签后,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征求意见。9月通过厅法规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10月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规定》主要内容
《规定》主要包括6章,30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包括3条内容。明确了《规定》的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
第二章规划建设,包括10条内容。明确了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工程规划、设计、施工、泵房设置等要求。
第三章改造与移交,包括3条内容。明确了既有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与移交、泵房使用等内容。
第四章运行管理,包括8条内容。明确了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维修、清洗消毒等运行要求。
第五章水质管理,包括3条内容。提出了 供水专业经营单位和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定期公示水质、加强水质监管等要求。
第六章附则,包括3条内容。提出各地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应依据本《规定》,制定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了本规定的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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